證照評核標準

證照「量」採計方式

·透過考試取得之證照或證書皆以1分計算。

·定位及架構不明之證照不予採計,如:「台灣校務基本資料庫」內之認證列表,本單位部分將不予採認。

·研習證明、培訓證明、參賽證明及獎狀皆不採計。

證照「質」採計方式

·國家政府機關核發之證照或證書2~3分計算。

·國際認證依難易度給予1~5分計算。

證照「跨領域」加權方式

·領域數3種以上*1.5計算,計算方式為 (證照質+證照量) *1.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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